您好!欢迎来到飞展物流官网
华南地区中港物流品牌商15年专注中港货运通关服务
服务热线:400-158-5118/13528627323
X
1.香港(中港)散货包车双清包税专线五折优惠
咨询热线400-158-5118

联系我们

东莞市飞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769-89087886/400-158-5118

邮 件:fz@feizhan.hk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元江元旧村路308号飛展物流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广深公路福永段97号福之光工业区6栋飞展物流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家具大道201号104室

首页  »  新闻中心  »  物流资讯

物流资讯

台湾海关进口商实名制新规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6/29 13:58:22    点击量:    
分享到:

近日,香港DHL发布了一则关于台湾进口商实名制的要求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台湾海关将于2018年7月1日开始,针对到岸价值(CIF value)低于50,000新台币(约1,666美元)的B2C货件(Business To Consumer)在进口清关过程中核实进口商名称的真实性,以查验是否符合每半年内不能超过6次免税的进口限额条规(不含B2B货件)。

 

受此影响,所有B2C货件的进口商/收件人需提前登录网址:https://eccs.tradevan.com.tw/注册并提供以下信息进行实名制申报,货件才能正常清关派送:

 

1.进口商全名;

 

2.台湾当地电话号码

 

3.台湾公民:台湾身份证号码或居民证号;非台湾公民:(需有当地电话号码)护照号码;

 

4.货件台湾目的地详细地址。

 

注册成功后,当地海关将根据货件的进口商电话进行实名验证,如货件到达当地后进口商未及时注册并上传完整的资料将被海关扣件。

 

为避免清关延误,请及时通知寄件人在出货前务必与收件人沟通在指定的网址注册并按海关要求备好所有清关文件,货代出口前不再复核,如因违反海关规定导致的清关延误或退件等费用、责任将由寄件人自行承担,多谢配合。

 

示:

 

自2018年1月1日起,台湾关税起征点由3,000新台币降为2,000,进口商6个月即半年内可以享受6次免税的关税起征额,超出次数无论货值多少都需要缴纳关税

 

半年期从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开始,根据第一次进口日期开始计算,海关系统将与收货人姓名、地址从国家申报数据库进行6次计算。超过6次的进口额度,将会产生额外的关税。

 

 

关注官方微信
公司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元江元旧村路308号
E-mail:fz@feizhan.hk
电话号码: 0769-89087887
备案号:粤ICP备17064998号